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7 |
4 (3) 职业技能课 着重于培养学生在某一个应用知识领域中扎实的专业知 识和主要专业技能,一般安排在第
二、第三学年.职业技能课程建议按照侧重 的能力分课程模块设置,学生必须选修其中一个课程模块并达到要求的学分, 即学生选模块不选课.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还要为校企合作教学的实际情况预 留机动空间. (4) 职业技能实践 课程为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可集中安排在夏季短学 期中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分散在春秋长学期中进行.职业技能实践课程是指:认 识实习、 专业实习、 毕业实践与制作以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 (不包括入学教育、 毕业就业指导类环节) .毕业实践与制作安排 10~12 学分, 校企合作项目 培训 与考核等有关内容可以替代专业的毕业实践与制作. 课程分类示意图 比例 课程类别 平均 学分 理论 实践 小计 课程组 素养拓展类(16.5 学分) 语言文化类(10 学分) 数理化类(5 学分) 通识基础课
33 23% 8% 31% 计算机基础类(2 学分) 职业基础课
24 17% 6% 23% 职业技能课
18 10% 7% 17% 职业技能实践
30 0 29% 29% 理工类:≥30 学分 经管文艺类:≥25 学分 合计 ≤105 50% 50% 100% 2)课程性质 各类课程中按性质可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通识基础课设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职业基础课设必修课,职业技能课设必 修课和选修课(开出的职业技能选修课程必须是应选学分的
2 倍以上,即至少设 置2个课程模块) ,各专业要在培养计划中规定各种性质课程的应选最低学分. 四,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 1,人才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要求 3,学制
5 4,修业年限 5,毕业 6,专业主干课程(附课程简介) 7,主要实践环节 8,课程体系构成及学时分配比例 9,教学安排一览表 10,课程修读顺序 五,培养计划的制定程序 各专业建设的论证和培养计划的修订应建立在对同类高校、社会、企业等广 泛调研的基础上, 根据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专业的行业标准或 国际上广泛认可的专业标准中规定的内容,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生的特点, 由专业负责人召集本专业全体教师、兼职教师和实践基础负责人共同讨论制定, 并经专业教学咨询委员会审核后形成.各专业在向教务处提交专业培养计划时, 应一并提交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意见. 教务处
2015 年3月6附件:关于通识基础课程安排的初步建议 类别 代码 名称 学分 总课时 考核 对象 g1060002 大学英语 II
2 32 试g1060003 大学英语 III
2 32 试g1060004 大学英语 IV
2 32 试 模块 A ---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