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8 |
8 3 4一2003Bli青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水和冷蒸汽损伤汽轮机, 导设计、安装、运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参考了 美国国家标准 《 防止水对发电用汽轮机造成损坏的导则》( A N S I / A S M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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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5 ) ,并总结国内外汽轮机运行经验和国产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制定的.在使用本标准时, 设备类型及实际情况,并遵照制造厂家的具体要求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 站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提出、归口 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电热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小令、危师让、刘安. 正确指TDP-1 - 应考虑 DL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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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2003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防进水和冷蒸汽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止水和冷蒸汽对汽轮机造成损坏,提高运行安全、可靠性所涉及的设备和系统的 设计、安装、监测、试验及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的汽轮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汽轮机.
2 总则
2 . , 本标准建议采取的措施主要是用于防止水和冷蒸汽对火力发电厂的汽轮机造成的损坏.
2 .
2 为防止汽轮机进水和冷蒸汽对设备造成损坏,有关制造厂、电力设计院、安装调试和运行部门, 在对新装机组进行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时,建议按照本标准的要求执行:对己投运的机组进行防进 水系统改造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如制造厂另有要求, 应按制造厂的 规定执行;
对未涉及的 系统和 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本标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2 .
3 本标准中提出的运行建议是按照一般要求提出的.对不同机组,由于容量、结构、设备及系统的 设计与布置、自动化程度以及运行方式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技术规程,指导运行人员处理机组 正常启、停、稳定运行、负荷变动、锅炉灭火、汽轮机甩负荷和进水等情况.这些规定应包括有出现 如高水位报警,金属 温度急剧下降或蒸汽管道 振动等征兆时必须采取的 措施.
2 .
4 本标准建议的措施,涉及以下与汽轮机进水和冷蒸汽有关的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安装、监测、试 验及运行维修,这些系统和设备包括: a )锅炉;
b ) 过热蒸汽和再热蒸 汽的减温喷水装置: c )启动旁路系统、管道及疏水;
d ) 主蒸汽系统、管 道及疏水;
e )再热蒸汽 ( 冷、热段)管道及其疏水: f )汽轮机本体疏水;
B )抽汽管道及其疏水;
h )回热水加热器与除氧器;
i ) 汽轮机汽封系统、管道及疏水装置;
. l ) 锅炉给水泵汽轮机: k )疏水管、疏水联箱、疏水扩容器. 与汽轮机连通的任何接口,都可能由于连结设备、系统本身聚积的凝结水或外来水源的泄漏,造 成汽轮机进水或冷蒸汽.
3 设计、 施工、运行准则
3 .
1 设计准则
3 .
1 .
1 汽轮机及汽、水系统的设计、控制和运行均应考虑对汽轮机在各种不同的工况下运行时,可能 造成汽轮机进水和冷蒸汽的系统和汽轮机本体的不正常积水. DL I T
8 34 一20
03 3 .
1 .
2 机组应有完善的进水检测,检测装置应能通过温度或水位及其他检测方法,检测出 汽轮机内部 和外部的积水,特别是能及早检测和判断出可能进入汽缸的外部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