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8 |
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Planning and Layout 3)
4 Building 5)
5 Fire control improvement 6)
6 Fire risk source control 8) 6.1 fire utilization.8) 6.2 electricity utilization 9) 6.3 gas utilization.10) 6.4 oil utilization(combustible liquid)10) Appendix A the Place Combined with Multi-function.12) Appendix B General Knowledge of Fire Safety 1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16) Normative Standard 17) Annex: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in this code.18)
1 1 总则1.0.1 为了预防农村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
1 农村消防规划;
2 农村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的防火设计;
3 农村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
4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 除本规范规定外,农村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 15m 的居住建筑的防火设计应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等的规定. 1.0.3 农村的消防规划、建筑防火设计、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和消防安全管理,应结合当地经济发 展状况、民族习俗、村庄规模、地理环境、建筑性质等,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0.4 农村的消防规划应根据其区划类别,分别纳入镇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并应与其他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1.0.5 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制 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配备必要的消防力量和消防器材 装备. 1.0.6 农村的消防规划、建筑防火设计、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和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2.0.1 农村 rural area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驻地的城市、镇规划区以外的镇、乡、村庄的统称. 2.0.2 村庄 village 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2.0.3 消防点 firefighting spot 设置在农村的集中放置消防车辆、器材,并配有专职、义务或志愿消防队员的固定场所. 2.0.4 住宿与生产、 储存、 经营合用场所 the place combined with habitation, production, storage and business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 三合一 .
3 3 规划布局 3.0.1 农村建筑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周边环境、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经济发展 水平等因素合理布局. 3.0.2 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布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并应布置在集中居住区全年最 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和汽车加油加气站等应根据当地的环境条件和 风向等因素合理布置,与其他建(构)筑物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0.3 生产区内的厂房与仓库宜分开布置. 3.0.4 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场所不应布置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体育馆、医院、 养老院、居住区等附近. 3.0.5 集市、庙会等活动区域应规划布置在不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地段,该地段应与火灾危险性大 的场所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0.6 集贸市场、厂房、仓库以及变压器、变电所(站)之间及与居住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