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8 |
5 个工作日公示;
公示时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地 点后告知所有相关单位,对申报人的实体参评材料进行集中展 示;
对群众提出的异议, 须及时进行查处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人 社和教育部门;
对经本县(区)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报同级人 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向市级自治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考 核推荐委员会推荐. 各市直属中小学、 民办中小学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将申报材料 报送至各设区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考核推荐委员会. 设区市中小 学正高级教师考核推荐委员会审核、 推荐、 公示的具体要求可参 照县(市)正高级教师考核推荐委员会要求执行. 区直中小学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将申报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 教育厅职改办组建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考核推荐委 员会, 负责区直中小学校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的考核推荐公示工 作,教育厅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考核推荐委员会审核、推荐、公示 的具体要求参照县(区)正高级教师考核推荐委员会要求执行. 5.评委会评审. ―7―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由自治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 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答辩(说课)、评委评议等方式进行 评审, 在指标限额内评审出本年度全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评审 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评 审结果报送自治区职改办审批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 部备案. 6.单位聘用. 各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 将通过评审 的正高级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二)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评聘的基本程序. 参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桂人社发〔2016〕31 号)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评聘的基本程序 执行.
六、乡村教师职称评审
(一)乡村教师范围统一明确为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 乡镇和村庄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根据管理 权限加强对乡村教师身份的审核,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二)根据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6〕
68 号)、《广西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对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 经自治区职改办同意, 将乡村教师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高级 教师 参加区级(县级)以上教研机构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并做 ―8― 教育教学方面的经验介绍 的评审条件不做硬性要求.
(三)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
20 年且在职在编在岗的中小 学乡村教师, 可不受岗位数量限制参加职称评审, 评审通过后聘 岗,不占用原单位岗位数.
七、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一) 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要求按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文 (桂职办〔2018〕61 号)执行.今年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继续 使用原有的信息化评审管理系统.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 术人员的申报材料、 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批应按 照系统要求上报. 职称信息化评审管理相关的软件下载、 咨询解 答服务由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网站为www.gxzr.com.cn.
(二) 中小学教师应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和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
2018 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提供相关 合格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