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07-09
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 关于本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南湖西园

222 号楼六层

电话:010-82259771 传真:010-82252183

1 目录第一部分 引言.

3

一、释义.3

二、律师声明事项.4 第二部分 正文.6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6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7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7

四、股份公司的设立.9

五、公司的独立性.10

六、公司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2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17

八、公司的业务.2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8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36 十

一、公司重大债权债务.40 十

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3 十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

43 十

四、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44 十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4 十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变化

45 十

七、公司的税务及财政补贴.50 十

八、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等标准

53 十

九、公司员工与社会保障情况.53 二

十、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54 二十

一、结论.54

2 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 关于本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致:本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接受本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公司股票申 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等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为本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挂牌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3 第一部分 引言

一、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除非明确表述或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各项用语具有如 下特定的含义: 公司、股份公司、本益 指 本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指 本益实业(福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前 身 本次挂牌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君合投资 指 泉州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晋成投资 指 福建晋成投资有限公司 大全机电 指 甘肃大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及其前身甘肃长 通国贸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发起人 指 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黄栋梁、王龙福、 黄哲成、竹安、陈子凌、曾丽娜、黄启欣、 泉州君合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晋成投资有限 公司 苏公 W[2014]A805 号 《审 计报告》 指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4 年8月5日出具的苏公 W[2014]A805 号《审计报告》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 指 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 指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股份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