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9 |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 监事会.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7 第十二章 附则.38
2 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 起人.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公司在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320301000001545.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796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并于2010 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uzhou Combustion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山路12号,邮编:2210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82.30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 在股东大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 应当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 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 股东、
3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开发、制造、销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 能、环保、新能源产品;
聚厚德博学之人,创世界高精品牌;
为用户提供先进的 设备、工程管理及技术服务;
使协议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燃烧及控制、锅炉、节能、环保、钢结构、新 能源等设备和工程的设计、制造、成套、销售、安装、调试、运行及管理、咨询 服务;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