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9 |
2019 年2月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12 月31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 年第
1 号)
3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49
七、A 类基金份额的交易.5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3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间转换.61
十、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66 十
一、基金的投资.67 十
二、基金的业绩.78 十
三、基金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81 十
四、基金的财产.82 十
五、基金资产估值.83 十
六、基金收益与分配.87 十
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8 十
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2 十
九、基金的信息披露.93 二
十、风险揭示.97 二十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101 二十
二、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03 二十
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9 二十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28 二十
五、其他应披露事项.130 二十
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1 二十
七、备查文件.132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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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本基金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的 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嘉实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