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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12 月12 日――22017 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 号)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 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 〔2015〕70 号)和《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 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58 号)、《开展 医药采购与医保联动工作实施意见》(甘医改办发〔2017〕9 号)、 《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 两票制 实施方案 (试行) 》 (甘 医改办发〔2017〕12 号)以及《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 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 好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
2017 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定本方 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实现全 品种、全流程网上采购;
发挥部门协同、联动作用,控制药品虚 高价格,促进合理用药;
规范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促进医药 ― ―
3 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尤其是短缺药品的 供应.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
二、工作原则
(一)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科学评价、动态调整;
(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三)分级负责、分类采购、部门联合、政策联动;
(四)立足实际、推行两票、规范流通、保障供应.
三、相关职责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 简称 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本次药品分类采购工作的组织协 调.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以下简称 省交易局 )负责本次 分类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省级医疗机构、 各市 (州) 、 县 (区) 卫生计生委负责根据需要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联合体开展议价和阳 光采购工作.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市州网上议价场地 和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省食药监管部门负责企业及产品资 质审核认可;
发改部门负责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人社 部门负责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衔接政策,参与药品竞价议价谈判;
工信部门负责短缺药品储备保障及医药产业促进;
工商部门负责 经营资质有关问题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处理;
检察机关提供 投标主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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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主体 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国有企业 (含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基 层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非政府举办的其它医疗机构 参加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