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0 |
五、政策联动
(一)三医联动 通过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确定与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协同与 价格联动,构建 超支合理分担,结余奖励留用 政策,激励医 疗机构内在控费的动力,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二)不同分类采购方式的联动 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金额前 80%)、医疗机构自主阳光采购 (采购金额后 20%),直接挂网采购(急救短缺不易采购药品的 保障供应)和备案采购(急需或临时采购)不同采购方式间的联 动,进一步完善我省药品分类采购制度,实现药品全品种、全流 程、全过程的规范、阳光、透明.
(三)集中采购与动态调整联动 通过集中采购与动态调整的政策联动,理顺招标、采购与使 用间的关系,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对中标后因采购数量小、 采购金额低、供应不足、配送率低、质量不合格、以及因市场发 生变化再按原中标或挂网价格供应显失公平或出现结构性供应短 缺的,通过对品种(公开招标中标药品、阳光采购挂网药品、直――5接挂网药品、备案采购药品之间的调整)、质量(对质量不合格 的暂停交易、质量隐患消除后恢复挂网)、价格(符合目录管理 要求及尊重市场实际可升可降)的动态调整,建立药品采购动态 调整管理机制.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与
2017 年动态调整相关联.
(四)集中采购与执行 两票制 联动 通过药品集中采购与流通环节执行 两票制 的联动,进一 步规范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五)集中采购与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联动 通过药品集中采购与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联动,动态调整 甘肃省直接挂网药品目录(短缺药品清单),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安全用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第二部分 采购目录及采购方式 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整体工作计划及征询医疗机构意 见, 除《2013 年甘肃省医疗机构基础大输液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和《2016 年度甘肃省公立医院中成药集中采购》继续执行原中标 结果外,以上目录外的化学药品(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中 成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本次采购范围.
一、采购目录 按分类采购政策规定,分公开招标目录(含竞价议价采购) 和阳光采购目录两大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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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招标目录 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占比前 80%且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非 专利药品进行公开招标;
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占比前 80%但 同一竞价组有效竞标企业不足
3 家的药品,采取议价方式采购. 采购金额依据全省医疗机构
2016 年1月1日~2017 年9月30 日 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金额计算,同一通用名同规格不 同企业药品合并统计.
(二)阳光采购目录 采购金额排名后 20%的药品、 采购金额前 80%但属妇儿专科非 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常用低价药品以及临床 用量小的药品,全部纳入阳光采购目录范围.其中妇儿专科药品 为国家示范目录内药品;
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为国家短缺 药品清单及甘肃省分类管理目录内药品;
常用低价药品按国家和 省上相关政策确定.
(三)目录遴选编撰原则 1.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原则 除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甘肃省分类管理目录(急救、短缺、 直接挂网)药品和儿童药品外,公立医疗机构所使用药品,原则 上均应按 一品三剂型两规格 原则遴选:即每种药品剂型原则 上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