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10 |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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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 《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函[1998]57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 设立;
于1998 年6月15 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号:
4500001001111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6月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2000 年7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从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便可自愿转成公司 股票,至2001 年5月25 日,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成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