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三十五条 培训主管每年十一月底前应当制定下一年度培训 计划并按照本办法安排岗位培训.培训主管应当及时跟踪和掌握 培训进展情况及培训质量,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评估. 第三十六条 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应当为电信人员建立 规范统一的人员培训档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 年11 月24 日下 发的《民用航空电信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AP-65I-TM-2010-03)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