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11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法人;

(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开竣工时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五)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第十条 项目计划实施时由项目主管部门对进入储备库的项 目提出计划申请,经主管副市长同意后,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原 则上每年

10 月底前报送. 第十一条 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形成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 划并根据需要排出项目实施优先顺序.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提 出初步意见,报请市政府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台账. ―

5 ― 对于未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台账,当年确需建设的项目,由项 目主管部门报请主管副市长同意后,报发展改革部门列入增补计 划.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市长办公会议研 究.市长办公会由市长召开,或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主管 副市长参加.原则上,每季度末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第十二条 对批准实施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办理项目 前期手续,所需费用由财政安排.项目前期手续原则上应在一个 月内完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三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总规模和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向 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

第四章 项目前期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征地拆迁等.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完成;

土地征 收由国土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涉及附属物补偿的由国土 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涉及房屋征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房屋征收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收补偿或置换.项目建 设规模、标准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下的项 目,直接编制、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对点多、面广、单个项 目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下的同类项目,可以合并审批项目实施方案;

对总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 ―

6 ― 步设计. 第十六条 社会和环境影响重大,社会公众关注的重大项目 或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听证会、咨询会等 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家论 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第十七条 项目经审批部门批复后,项目预算超过批复投资 概算 10%的,或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应当重新申报.

第五章 招标投标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关 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在

100 万元(含100 万元)以上,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性费用单项合同在

30 万元(含30 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招投标在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在

100 万元以下,项 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性费用单项合同在

30 万元以下的可按 照国家或行业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比价择优的原 则确定中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根据专业分工和资质要求合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