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1 |
加强 发放有关在内地生活的各方面资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 沪办)编制了这本小册子 ― 《港人内地生活小百科 ― 上海篇》,介绍港人在内地工 作、经商、投资、生活、就学和就医等各方面的信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驻沪办於
2006 年9月成立,工作覆盖的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及 山东
1 四省,旨在加强香港与这些地区的经贸联系及合作,及其他方面的交流. 驻沪办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加强经济贸易联系;
2. 促进双向投资;
3. 增进两地相互认识和t解 4. 提出和协助落实交流和合作的建议;
以及 5. 为港商和港人提供适当的支援 欲t解更多资讯,欢迎浏览驻沪办网站: http://www.sheto.gov.hk/ 联系方式: 香港特区政府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168 号都市总部大楼
2101 室(邮编:200001)
电话:8621- 6351-2233 传真:8621- 6351-9368 电邮:[email protected] 注1: 驻沪办
2014 年之前的服务围包括湖北省.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於
2014 年成立驻武汉经 济贸易办事处(驻武汉办)后,湖北省及华中地区被划入驻武汉办服务围.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 (内地公众假期除外)
2 目录
一、 工作及就业
03 -
06
二、 婚姻及生育
07 -
09
三、 赴港及随迁
10 -
11
四、 经商投资
12 -
15
五、 就学
16 -
18
六、 就医
19 -
23
七、 遗失证件及财物
24 -
27
八、 意外及伤亡
28 -
30
九、 涉案
31 -
34
十、 房地产
35 -
41 十
一、 生活资讯
42 C
45 3
一、工作及就业 Q1. 香港人在上海就业是否要办理就业证? 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的香港居民时,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 就业证》;
香港居民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所指 的香港居民包括: ? 与内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 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香港居民;
以及 ? 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其派遣到内地一年内在同一 用人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办理途径 ? 柜面申办 办理机构: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 (上海市台港澳人员就业中心) 受理地址:上海市梅园路
77 号4楼邮编:200070 资讯
电话:(8621)
12333 各区县及自贸区内外国人、台港澳就业申请受理点,具体连结如下: http://wsbs.shwjzx.12333sh.gov.cn/foreign/quxiandizhi1.htm ? 网上申办 可透过上海市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网直接在网上申请.具体连结如 下: http://wsbs.shwjzx.12333sh.gov.cn/web.webAction.do?method=indexPage Q2.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聘雇的香港居民或者接受被派遣的香港居民办理 就业证,有什麽处罚?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聘雇的香港居民或者接受被派遣的香港居民办理就业证或备 案手续,由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在限期前改正,并可以罚款人民币
1000 元. Q3.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麽? 香港居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详细t解具体条款,如: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与 地点、薪酬构成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花红制度、个人税务、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等, 提醒:香港居民的就业单位应当与就业证所注明的用人单位一致.用人单位如有 变更,应当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台、 港、澳人员重新申请办理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