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11

但如翻查结果显示在香港已有结婚纪录,只会获发一封婚姻纪录函件,注明 在港登记结婚的日期. 香港居民可亲身或授权他人递交申请,亦可以邮寄方式申请.具体详情可点击以 下连结查询: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applyabsence.htm Q3. 香港居民,若打算与内地居民在香港结婚,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根愀鄯,在香港缔结婚姻需经以下程序: ? 男女其中一方须直接或透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 知书(通知书);

? 登记官须在其办事处展示通知书的相关部分,直至他发出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或 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届满为止;

? 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记官可在通知书递交后最少

15 天,签发「婚姻登记官 证明书」, 让你们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 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 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以及 ? 婚礼须於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

8 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你可点击下列连结以获得办理婚姻登记的详情及须知: http://www.immd.gov.hk/hkt/marriageRegistration_of_a_Marriage.html#firstTab Q4. 香港居民如何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 ? 协议离婚: 如在内地结婚的,则双方带备下列文件到内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 姻登记处办理: a)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香港居民还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b)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c) 双方的结婚证;

以及 d)

2 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现场拍摄) ? 法院判决离婚: 如属在内地以外结婚的、单方面要求离婚的、双方未能就子女抚养责任和夫妻之 间的财产分配等方面达成协定,又或者一方因下落不明的情况,须在内地一方的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或暂住一年以上的住地法院提出申请. 相关资讯,请查阅 上海民政网 ,具体连结如下: http://app3.shmzj.gov.cn/wsbs2008/front.html?mainFunction=ItemManager.in dex# Q5. 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应该执行内地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吗?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话,须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 法规和规定,亲身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有关生育手续,以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 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香港居民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 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内地居民一方在香港合法定居后,不需要执行内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 规定. Q6. 香港居民在内地产子,如何为孩子办理香港出世纸?可以为孩子在内 地报户口吗? 香港居民在内地所产子女是不会获发香港的出世纸.另一方面,凡在内地出生 的婴儿,接生的医疗机构会在婴儿出院前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详情请向相关 医疗机构查询. 就报户口方面,如父母其中一方为内地居民,婴儿可以在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 派出所报户口.(若婴儿父母不在内地,也可由其直系亲属(父母,外父母,父 母的兄弟姊妹)代为办理.)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

9 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上户口. 以上资料由上海市公安局提供,如有问题,可致电上海市公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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