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11
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二一六年六月

2 公司声明 海伦哲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海伦哲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海伦哲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 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 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3 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海伦哲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剑平先生和新疆盛世乾金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新疆盛世乾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6.86 元/股,该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7.62 元/ 股的 90%.

2016 年5月19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以2015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总股本 364,925,238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 元人民币(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 于2016 年5月30 日实施完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由 6.86 元/股调整为 6.85 元/股.

3、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为 260,000,000.00 元,共发行股份 61,313,866 股.按 照发行价格 6.85 元/股, 本公司向交易对方杨娅等

8 名交易对方共发行 37,956,203 股;

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剑平先生和新疆盛世乾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59,999,991.55 元,发行价 6.85 元/股,发行股份 23,357,663 股.

4、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6月27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6月27 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 杨娅等

8 名股东因本次交易获得的海伦哲股份按照如下限售期执行:杨娅、 姜敏、余顺平、朱玉树、深圳中亚图和新余信德以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所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自该部分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任方洁、姚志向以所 持目标公司股权所认购上市公司股份自该部分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 转让.若连硕科技在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减 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杨娅等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 则 在相关报告出具日之前杨娅、姜敏、余顺平、朱玉树、深圳中亚图和新余信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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