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11

b)大型临时工程用地及取、弃土场界外100m以内区域;

d)当特殊保护区划定边界距工程征地界1km以内时,宜将其纳入调查范围,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具体 评价范围;

e)对于受工程建设直接影响的原生林地或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应以动植物群落的群落交错区及边 界特征为基准确定评价范围;

f)当项目建设区域有高山陡坡、峭壁、河流形成的天然隔离地貌,或位于城镇区域的线路两侧建筑 HJ-200 可产生隔离作用时,评价范围可取隔离地物为界. 6.1.3 生态影响评价宜包括下列内容: a)评价范围内生态类型及其主要特征;

b)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生态类型、结构与功能的影响;

c)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的影响;

d)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野生动物、植物的影响;

e)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影响;

f)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水土保持的影响;

g) 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景观的影响;

h) 工程设计中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效果分析;

i)提出缓解不良生态影响、改善生态环境的补充措施. 6.1.4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判据表 评价工作等级 划分判据 一级评价 新建、改建铁路位于地形陡峻的山区,评价范围内存在珍稀濒危物种或成片原生植 被,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 二级评价 新建、改建铁路位于丘陵区或荒漠化地区,或区内存在大中型湖泊、水库、成片次 生林,或省级(含)及以下级别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 区. 三级评价 除一级、二级评价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或评价范围内包含生态敏感区,但建设项目 为单纯电气化改造、位于平原地区或对地表扰动很小的工程. 6.1.5 生态影响评价应针对铁路建设项目呈带状分布的特点,按不同线路区间或站场、段(所) ,结合受 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确定评价工作的深广度. 6.1.6 根据项目及区域环境特点,生态调查可采用部门走访、航空或卫星遥感图像判释、样方调查法、 目测与摄影(像)法、经验估算法或其它简便、易操作的方法. 对受项目影响的环境敏感区域,宜根据需要采用生物量、植被覆盖率、频率、密度、景观比例、优势 度、景观敏感度等指标对评价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稳定性等重要生态特征进行工程前后的对比定量或 定性分析,并可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 、航空或卫星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其中植被覆 HJ-200 盖率、频率、密度、景观比例、优势度和景观敏感度应按本导则附录A计算. 6.2 生态现状评价 6.2.1 生态现状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搜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有关生态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土 保持规划、自然资源现状分布、动植物分布的资料和图件;

b)搜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各类特殊保护区、名胜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分布与规划图,查明保护单 位的位置、分布范围、性质、保护级别及其与项目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

c)搜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划分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保 护区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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