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1 |
6 月17 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开展水处理行业排 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公告》 ,组织开展水处理、汽车、电池、磷肥、锅炉、电镀工业、家具制造工业等七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工作,其中:汽车、电池、水处理、磷肥、锅炉行业企业于
9 月底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其他行业排污单位于今年
12 月20 日 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排查,确保应发尽发.各镇街区对照《公告》 申领范围,认真组织做好辖区排查,摸清辖区内汽车、电池、磷肥、锅炉、电镀工序、家具制造工业等行业范围内单位名单(行 业范围解释见附件 2) ,确保应发尽发,达到 核发一个行业、清 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的管理要求.各镇 街区于
7 月10 日前完成汽车、电池、磷肥、锅炉行业企业的排 查;
7 月15 日前完成电镀工序、家具制造工业行业企业的排查;
2 并汇总填写排查统计表(附件 4),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二、加强宣传督导,确保按期持证.各镇街区负责立即将本 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六个行业的所有单位,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辖 区企业的日常督促和督导,确保按期完成各行业申领任务.排污 许可证申领技术要求高,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本行业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 信息平台 法规标准中下载) ,依据 所属行业及生产经营情况,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确定 重点管理、简化管理 类别,到 全国排污许可信息平台 (
网址:http://permit.mep.gov.cn) 网上申报 注册后,通过平台网上 申请排污许可证,各企业必须在《公告》规定申领时限一个半月 前完成申请表的网上填报和申请材料准备,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寿光分局初审合格后向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正式申请.为加快 工作进度,提升各单位申领效率, 寿光分局将适时组织专项培训 和集中审核.
三、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持证排污.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 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依企业申请核发,企业 是申领责任主体,环保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承诺,依法发 放排污许可证.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排污许可 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未按期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 物.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 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3 关闭. 地址:商务小区
3 号楼(人大楼)174 室, 联系人:杨晓伟(19853639652) 、聂桂莲(19853639653) ,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 证管理工作的公告》
2、相关行业具体范围解释
3、排污许可证初次办理指南
4、汽车、电池、磷肥、锅炉、电镀工序、家具制造工 业行业企业排查统计表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6月28 日4附件
1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 z2016{81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关 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 ?2019?22 号)、《2019 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 作要点》 有关要求, 现就水处理、 汽车制造业、 电池工业、 肥料制造工业、锅炉行业、电镀工业、家具制造工业排污 许可证申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