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1 |
五、电镀工序 电镀工业指有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生产工序和 设施的排污单位,包括专业电镀企业和有电镀工序的企业. 电镀工序为有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 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 光) 、氧化、磷化、钝化等任一工序.
六、家具制造工业 范围为指用木材、金属、塑料、竹、藤等材料制作的, 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 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8动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制造的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 木质家具制造指以天然木材和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料,配 以其他辅料(如油漆、贴面材料、玻璃、五金配件等)制作 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竹藤家具制造指以竹材和藤材为主要 材料,配以其他辅料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金属家具制 造指支(框)架及主要部件以铸铁、钢材、钢板、钢管、合 金等金属为主要材料,结合使用木、竹、塑等材料,配以人 造革、尼龙布、泡沫塑料等其他辅料等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 活动. 塑料家具制造指用塑料管、 板、 异型材加工或用塑料、 玻璃钢 (即增强塑料) 直接在模具中成型的家具的生产活动. 其他家具制造指主要由弹性材料(如弹簧、蛇簧、拉簧等) 和软质材料(如棕丝、棉花、乳胶海绵、泡沫塑料等) ,辅 以绷结材料 (如绷绳、 绷带、麻布等)和装饰面料及饰物 (如棉、毛、化纤织物及牛皮、羊皮、人造革等)制成的各种软 家具;
以玻璃为主要材料,辅以木材或金属材料制成的各种 玻璃家具,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原材料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 动.
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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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污 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 》 (2018年1月10日,环保部令 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 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二、申请时间
1、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前 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时限申请 排污许可证;
2、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 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许可机关
1、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潍坊市境内排污许可证的核 发
2、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 息平台 上进行. 排污单位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 点击导航栏 网上申报 按钮, 进入国家排污许申请子系统;
首次使用系统, 需自行注册账户, 并用此账户登录, 点击 我 要申报 , 开始网上申报, 办理排污许可所有申报审批事项;
重点管理行业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前在 业务办理-信息公开
10 模块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承诺书、基本信息及拟申请的许 可事项),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企业不需信息公开;
填报完 成后,下载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并携带如下申请材料到潍坊 市环境保护局寿光分局初审后,点击 提交 按钮完成本次 申报,同时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四、申请材料 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 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提交通过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 料应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