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1 |
9 号, 原来的权属分 别为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兴华毛巾制品有限公司所有, 二者共用一个大 门.两个公司的土地各自有土地证,厂区以路为界,划分清晰.目前烟台氨纶集 团有限公司控股的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仍继续租赁公司购买的部分厂房土 地,芳纶
1414 产业化一期暂不对该区块房产进行拆除, 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的生产还在进行中,上述信息均已在公告中进行了披露.
(二)关于烟台氨纶集团芳纶造纸项目租赁公司厂房相关情况的核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氨纶设立等事宜的核查报告
4 烟台氨纶集团芳纶造纸项目租赁公司厂房事宜已在招股说明书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 章节进行过如下披露:
2006 年,本公司控股股东氨纶集团新增芳纶造纸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使 用本公司芳纶
1313 纤维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绝缘纸,由于该项目工厂选址在公 司九期土地,相关土地使用证无法分割,故土建部分由本公司承建,完工后拟租 赁给氨纶集团.本公司对于集团公司拟租赁的土地和房产,将按照房屋折旧和土 地摊销成本加上以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测算的投入资产收益作为租赁费 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层还决定,公司未 来向集团公司销售芳纶
1313 纤维将按照市场原则定价,该关联交易合同将在召 开相关董事会后再行签订. 公司对租赁费用问题出具了《关于芳纶纸厂房的租赁费用问题的说明》 ,说明2007 年董事会讨论当时的收费是按照折旧摊销再参考净资产收益率水平收取 管理费,由于
2007 年及
2008 年公司处于经营高峰,净资产收益率水平高,因此 收取租赁费的资产回报能达到 25%左右,但可预见
2009 年的业绩将大幅下滑, 如果还按照以往的收费原则进行收取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收益并有失公允之嫌 疑,因此自
2009 年起改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费,目前的收费标准对应的资产回报 率约为 10%左右.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根据董事会决议
2007 年烟台氨纶向氨纶集团出租芳 纶造纸厂房的租赁价格参照净资产收益率收取管理费用的信息已在招股说明书 中进行披露;
鉴于去年以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水平降低,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 批准,公司自
2009 年开始改按市场价格收取租赁方式,该种定价方式符合市场 化原则,交易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关于对应烟台氨纶集团应收账款数额的核查 本保荐人核查了
2008 年度公司向集团销售的情况,核查结果显示:公司向 集团公司销售芳纶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306.45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含税收入为 358.55 万元;
公司向集团公司出租房屋,实现其他业务收入 278.96 万元,该款 项每季度结算一次,上述款项分别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年内累 计发生额合计为 637.51 万元,期末无余额.
四、关于巨额现金分红事项的核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氨纶设立等事宜的核查报告
5 本保荐人核查了公司近几年来的实现的利润、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分红、 资产负债率等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现列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2008 年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35,678,763.57 47,664,802.74 349,865,807.90 181,901,427.94 累计未分配利润(年 初数) 317,850,533.62 319,965,769.51 175,847,011.95 490,726,239.06 当年实施的分红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