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1 |
6 个市,在推荐的自治区优秀教师人选中,至少要 有1名壮语文课程专任教师.
(四)坚持统筹兼顾.在坚持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推荐人选 应统筹考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人员的代表性.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 件和规定程序推荐人选的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 ―4― 消该市(高等学校、区直及中直驻桂有关单位) 、县参加下一届 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或者减少相关单位下一届评选推荐的名额. 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 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个人申 请,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县所属学校向县教育局推荐;
市所属学校 向市教育局推荐;
高等学校二层机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向高 等学校推荐;
区直及中直驻桂有关单位所属学校向主管单位推 荐.
(二)县级审核推荐.县教育局对本辖区所属学校人选推荐 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人选的身份、简历、 事迹等进行审核,按市级分配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全县 范围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推荐.
(三)市级(高等学校、区直及中直驻桂有关单位)审核推 荐. 1.市教育局对本辖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人 选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人选的身 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根据要求对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 师人选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定.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 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全市范围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自 ―5― 治区教育厅推荐. 2.高等学校、区直及中直驻桂有关单位对所属学校(单位) 人选推荐程序的规范性、 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人选的身 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 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 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
(四)自治区教育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 称 评选办公室 )审核.评选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 审核,按照要求,组织对高等学校、区直及中直驻桂有关单位所 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 人选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定.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高等学 校、区直及中直驻桂有关单位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 学校参加全区评选的人选.
(五)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 会对全区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和业务能力考核, 通过投票表决方 式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六)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审批.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召开会议, 对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表彰人选.将拟表彰人选在全 区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自治区教育厅印 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备案.评选工作结束后,由评选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 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同时将特级教师 ―6― 评选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 获得表彰者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