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1 |
(一)对评选出的广西教学名师,由自治区教育厅授予 广 西教学名师 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二)对评选出的特级教师,由自治区教育厅授予 特级教 师 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享受原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特级教 师津贴.
(三)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由自治区教育厅授予 自治区 优秀教师 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四) 对评选出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由自治区教育厅授予 自 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六、组织领导 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成立 特级 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 评选表彰工 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 ,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审批 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评 选表彰日常工作.各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及中直驻 桂有关单位要参照自治区教育厅的做法, 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机 构,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 工作. ―7―
七、材料上报 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区直及 中直驻桂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 于2019 年5月30 日前报 送如下信息数据及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信息数据. 1. 登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qgjs.gxeduyun.net/,填报、上传信息数据(系统登陆 办法见附件 18,材料申报流程见附件 19) ,内容包括: (1) 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 师 各子项目推荐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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