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11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D中国 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于2011 年5月20 日签订了《哈萨克斯坦铝业公司莱德 哈默阳电极焙烧炉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由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本公司 总承包的哈萨克斯坦铝业公司莱德哈默阳电极焙烧炉安装工程, 合同总金额约为 17,368,050 元人民币,工程承包采用包工、包安装材料、包安装机械、包运输, 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保指标,包合同价款的承包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相关合同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
2005 年以来本公司与哈萨克斯坦电解铝公司签署的一系列《工程建设 合同》 ,本公司总承包建设哈萨克斯坦电解铝厂.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本公司将 哈萨克斯坦铝业厂莱德哈默阳电极焙烧炉安装工程分包给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 公司. 该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该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关联关系如图所示: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33.34% 100%
2011 年8月16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本 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罗涛、张克利、 武翔、王宏前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恭敏、冯根福、杨有红就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
158 号1栋23 层 法定代表人名称:马文洲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圆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 国外工程项目;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与国外工程承包有 关的设备、材料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须持有效 许可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哈萨克斯坦铝业公司莱德哈默阳电极焙烧炉安装工 程.哈萨克斯坦铝业公司为配套电解铝生产新上
15 万吨/年预焙阳极的生产能 力, 其中莱德哈默阳电极焙烧炉为关键设备和工艺.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需 按照莱德哈默公司的安装图,安装总计
14000 吨的耐火材料,包括铺砌耐火砖, 耐火灰泥和混凝土、绝缘材料和钢制构件.焙烧炉位于焙烧车间的中部,安装在 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上,框架尺寸为长
150 米、宽25 米、高6米,炉管包含
350 个竖坑、400 堵炉壁、两道横向交叉、48 堵隔墙、4 堵端墙,炉气沿着四周衬有 耐火砖的炉膛流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由十五冶对外工程公司具体执行焙烧炉的筑炉工作,筑炉材料的总重量为 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100% 14,000 吨,按工程单价 1,150 元/吨计算,工程总费用为 16,100,000 元,出国 往返差旅费、签证费等计 1,268,050 元,本次交易金额为 17,368,050 元.最终 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本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资源共享、战略合 作、互惠互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