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2 |
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 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 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八)发行范围及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 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9 宝应开投债
01 募集说明书
4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宝应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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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募集说明书
5 目录声明及提示.1 释义.6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9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10 第三条 发行概要.15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19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21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22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24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25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35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48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68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70 第十三条 偿债权益保证.76 第十四条 投资者权益保护.88 第十五条 风险揭示.100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108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112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114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115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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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 义: 发行人/公司:指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的2019年第一 期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2019年第一期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 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 《2019年第一期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宝应开发区/开发区:指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 宝应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指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 莘宝工业园:指上海莘庄工业区宝应工业园.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扬州分行: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扬州分行.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 担保人/宝应城投:指宝应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宝应县开发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