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13 |
2018 年【】 月【】日成立了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并率先与乙方就项目合同条款 达成共识,最终确定乙方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 1.2.3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 乙方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 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和融 资条件;
乙方已经依法取得了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内部、 外部的授权和许 可.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 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也不会 引致其他任何利益冲突;
乙方已经为本合同的履行准备了足够的资金、配备了相应技术、管理人员和 先进的设备,将从财务、设备、技术力量等一切可能与本合同的履行有关的方面 确保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
如果乙方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存在实质方面不属实, 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 1.3 项目公司 乙方将根据中国法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在潍坊滨 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项目公司(SPV) ,项目公司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 具体实施本项目. 1.3.1 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57000 万元: 由乙方和政府出资人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 其中, 乙方出资
54150 万元, 占项目公司 95%的股权;
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
285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的股权.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城区综合提升项目 PPP 项目合同 4? 1.3.2 项目公司的设立期限 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依法确定项目公司的名称、章程等相 关资料后报甲方审查,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
2 个工作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 由乙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完成项目公司的设立并达到对外营 业的法定条件.项目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 1.3.3 项目资本金出资时间 1.3.3.1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1)首笔资本金(17439 万元)由乙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于项目公司成立
3 个月之内以现金方式根据股权比例按时足额存入项目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2)剩余资金根据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按时足额到位. 1.3.3.2 若存在提前竣(交)工验收,则剩余资本金需按照上述原则递进提前 到位,实际的年度投资计划需满足具体工程建设实施进度需要. 1.3.3.3 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须满足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支持和服务时的 要求. 如金融机构要求的实际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大于 20%, 超出部分由乙方负 责筹集到位. 1.3.3.4 因乙方项目资本金出资不及时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由乙方 自行承担. 1.3.4 项目公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1.3.4.1 项目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之前,如果 本合同提前终止,项目公司可以提前进行清算、解散. 1.3.4.2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仅限于中央城区综合提升项目的投 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维修等工作. 1.3.5 项目公司治理结构 项目公司采用现代法人治理机构, 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1.3.5.1 股东会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城区综合提升项目 PPP 项目合同 5? 项目公司的股东会是项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下列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由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转让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2)项目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 (3)项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4)项目公司成立分支机构. (5)项目公司修改公司章程. (6)其他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 1.3.5.2 董事会 (1)董事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