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13 |
5 人组成,甲方或出资人代表委派
1 人,乙方委派
3 人,经 股东会选举产生;
职工董事
1 人,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 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对所议事项作出的 决议应由超过全体董事二分之一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但下述职权中第④、 ⑤、⑥、⑦、⑧项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后生效.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①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城区综合提升项目 PPP 项目合同 6?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 1.3.5.3 监事会 (1)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甲方或出资人代表委派
1 名监事,乙方委派
1 名监事,项目公司职工选举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提名,经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1.3.5.4 总经理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社会公开招聘. 1.3.5.5 财务管理人员 (1)项目公司设财务总监
1 人,由乙方委派. (2)甲方或出资人代表委派财务副总监
1 人,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