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4 |
3、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7,670.20 注:上表中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与下表中 募集资金实际存储金额 差异 18,000 万元,是由于从
2014 年5月27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 2014-026 号公告及公司 2014-028 号公告.
3、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截至
2014 年6月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存款余额(万元)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50901040013128 2,613.1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学院路支行
01090339100120109241422 60.4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0132014170003845 2,605.6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怀北庄分理处 11-150601040003132 4,166.05 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学院路支行
01090339100120109241700 224.91 合计9,670.2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细则》 (200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大北农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 法 ) ,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 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 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并经本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简称 建行中关村支行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学院路支行(简称 京行学院路支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简称 招行大运村支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简称 农行中关村支行 )各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保 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建行中关村支行、京行学院路支行、招行大运村 支行、农行中关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一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