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14 |
(八) 其他有关事项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 好2018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18〕61 号)和―6―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实施方案》 (桂人社规 〔2018〕15 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一) 今年自主评审高校继续使用原有的信息化评审管理系 统.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 各系列高 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批应按照系统要求上报. 职称信息化 评审管理相关的软件下载、 咨询解答服务由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提供,公司网站为 www.gxzr.com.cn.
(二)高校职称评审学科专业仍按高校(高职)教师系列高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门类分组要求执行(附件 4) .
(三) 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扫描件, 并按系 统规定模块上传材料, 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 错报或未 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 由申报个人承担. 已进入评审环节不允 许补充任何材料, 如评审通过后审核发现仍存在继续教育、 重新 确认、 学历职称证书等硬件材料缺失和其他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 况,不予备案.
(四)高校应认真履行审核推荐的职责,明确审查责任人, 签署承诺书, 明确审核责任. 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诚信档案制度,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建立失信档案. 要对相关申报材料核实涉 嫌造假的参评人员给予处罚, 如评审通过的, 取消评审结果并按 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各高校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7― 高校在评审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评审职称系列及范围、 不得擅自 更改评审条件降低评审要求、不得自行设定资格名称进行评审. 各高校任何单方面对评审政策所作的修改调整视为无效, 所产生 的后果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自行承担.
(六) 为促进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发展, 结合我区高 校实际, 鼓励各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组中对专职辅导员和思 想政治理论专业课教师进行分组评审, 更加注重考察其工作业绩 和育人实效.
(七) 申请破格申报或无职称申报的, 由申报人提供达到破 格条件或无职称申报的证明材料报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后,方可推荐至相关评委会评审.
(八) 高校各系列各层级评委会评委由学校评审监督委员会、 职改部门按规定随机抽取.
(九)从2018 年起,高校按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自主开展 职称认定和重新确认两项工作, 自治区教育厅及高校主管部门不 再下文审批、办证.
(十) 各高校开展自主评审的中、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时间由各高校自行安排, 原则上应在年内完成, 与高级职称评审 时间有效衔接,并及时填写《2018 年度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人员统计表》 (详见附件 5) ,于2018 年12 月底前将电子 版发送至自治区职改办邮:[email protected]. 各单位和个人可在我厅网站下载本通知,查询本通知
网址: ―8― www.gxedu.gov.cn . 联系
电话:0771―5815142 , 传真:0771―5815470. 附件:1.高校自主评审方式报告单 2.高校职称委托评审协议书(模版) 3.高校职称联合评审协议书(模版) 4.高校(高职)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 员会学科门类分组 5.2018 年度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