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4 |
一、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声明 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 独立的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 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北京德恒 (武汉)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北京德恒 (武汉) 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 经该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2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 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 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 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 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7年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简称 17钟城投债 ).
(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 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7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存续期内票面利率为 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公告日
3 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最终基本利 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本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 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