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5 |
7 C 以色列集体诉讼法 (5766-2006) 订明可代表一个群体提交集体诉讼,集体诉讼名单中的 每一人的诉讼理由均由与抵押的相同关系 (定义见上述集体诉讼法) 而引起. 知情权 根陨泄痉,股东可查阅: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股东名册及主要 股东名册、本公司须依法向以色列公司注册处处长或以色列证券监督管理局 (Israel Securities Authority) 公开提交的组织章程细则及财务报表以及任何文件.此外,股东 可要求获提供任何与在以色列公司法的利益相关方交易条文下须获股东批准的行动或 交易有关的文件.然而,本公司如认为该要求并非真诚作出,或如对保障商业机密或 专利而言属必需,或如披露该文件可能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则本公司可拒绝有关要求. 股本变动 根陨泄痉,发行股份及可转换或可行使为公司股份的证券的权力归於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可发行的股份及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的证券的数目以公司法定股本为限. 此项与发行股份有关的授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转授予董事会属下委员会或公司总经 理. 公司可於股东大会上以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案更改公司股本.股东大会可以不同类别 股份增加公司的法定股本.股东大会可注销尚未发行的法定股本,惟公司并无责任 (包 括或然责任) 以法定股本发行该等股份. C
8 C 股息及分派 根陨泄痉,股息分派由董事会决定,且毋须获公司股东批准,除非在若干特 殊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拥有个人权益或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另有规定则除外.组织章程 细则并不要求股东批准股息分派,并订明股息分派可由董事会决定. 分派 (包括股息分派) 可以公司溢利支付,惟条件是不存在有关分派会有碍公司清偿其 现有及可预见到期债务的合理疑虑. 根陨泄痉,分派金额以保留盈利或最近两年的累计盈利 (经扣除之前的分派) 之较高者为限,有关盈利乃根颐堑笔弊罱诘木笤幕蚓蠛瞬莆癖ū (惟财务报 表所涉及的期间的结束日期不得超过分派日期前六个月) 计算.根陨泄痉, 保留盈利指 「盈余」 ,即计入公司权益中来自其纯利的款项 (根话愎匣峒圃蚶 定) ,以及根话愎匣峒圃蚣迫肴ㄒ嬷胁⒎枪杀净蛞缂鄣钠渌钕,而以色列司 法部部长 (Israeli Minister of Justice) 已订明有关款项可视为盈余.倘公司并无可合法用 作分派的溢利 (定义见以色列公司法) ,公司可寻求法院批准分派股息.在获颁法院命 令之前,公司须向其有权向法院提出反对的债权人发出建议分派通知.如法院信服并 不存在有关派付股息会有碍公司清偿其现有及可预见到期债务的合理疑虑,则可批准 公司的要求. C
9 C 购回股份 根陨泄痉,公司购回其本身的股份,以及其附属公司或受其控制的其他实体 购买公司股份,或公司、其附属公司或受其控制的其他实体直接或间接提供融资以用 作收购公司股份或可转换或可行使为公司股份的证券,均被视为一项分派,并须受若 干限制所规限 (请参阅上文 「股息及分派」 ) . 高级职员个人利益披露及若干交易批准 以色列公司法规定高级职员须立即向董事会披露其可能知悉的任何个人利益及与公司 任何现有或拟订交易有关的所有相关重要资料或文件.有利益关系的高级职员的披露 须立即作出,且无论如何不得迟於考虑交易的首次董事会会议.个人利益包括任何人 士於公司的行动或交易中的利益,包括该人士亲属的个人利益或该人士或该人士亲属 为其 5% 或以上权益股东、董事或总经理或该人士或该人士亲属有权委任至少一名董事 或总经理的公司实体的个人利益,但不包括源自一名人士对公司股份所有权的个人利 益.然而,若个人利益仅源自高级职员亲属於一项并非认为属特殊交易之交易的个人 利益,则该高级职员无义务披露有关个人利益. 根陨泄痉,特殊交易界定为下列任何一项: ? 日常业务过程以外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