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15 |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5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玻璃工业 glass industry 本标准玻璃工业仅指制造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的工业. DB 44/2159-2019
2 3.2 平板玻璃 flat glass 用浮法工艺或压延法工艺生产的板状硅酸盐玻璃,包括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 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等). 3.3 平板玻璃熔窑 flat glass furnace 熔制平板玻璃的热工设备,由钢结构和耐火材料砌筑而成. 3.4 电子玻璃 electronic glass CRT 显像管玻璃、平板显示玻璃、电光源玻璃等应用电子、微电子、光电子领域的玻璃产品. 3.5 电子玻璃熔炉 electronic glass furnace 熔制电子玻璃的热工设备,包括各种型式的池炉和坩埚炉.按热源来源,可分为使用天然气、重 油等燃料的熔炉(含电助熔)和全电熔炉. 3.6 冷修 cold repair 玻璃熔窑、熔炉停火冷却后进行大修的过程. 3.7 纯氧燃烧 oxygen-fuel combustion 助燃气体含氧量大于等于 90%的燃烧方式. 3.8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emission concentration of air pollutants 温度 273.15 K,压力 101.325 kPa 状态下,排气筒干燥排气中大气污染物任何
1 h 浓度平均值,单 位为 mg/m3 . 3.9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单位为 m. 3.10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放、开放式输送扬尘,以及设 备、管线含尘气体泄漏等. 3.11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concentration limit at fugitive emission reference point 温度273.15 K,压力101.325 kPa状态下,监控点(根据HJ/T 55确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 h 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值,单位为mg/m3 . 3.12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平板玻璃、电子玻璃制造企业或 生产设施. 3.13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玻璃工业建设项目. DB 44/2159-2019
3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1.1 自2020 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1.2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序号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平板玻璃 电子玻璃 玻璃熔窑 a 在线镀膜尾气 处理系统 配料、 碎玻璃等 其他通风生产 设备 玻璃熔炉 a 配料、 碎玻璃等 其他通风生产 设备 车间或生产 设施排气筒
1 颗粒物
30 20
20 30
20 2 二氧化硫
280 b ― ―
280 b ―
3 氮氧化物 (以NO2 计)
550 ― ―
550 ― a 指干烟气中 O2 含量 8%状态下(纯氧燃烧为基准排气量条件下)的排放限值. b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玻璃熔窑、熔炉按现行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