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5 |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
4 - 第五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 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 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 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 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 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 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 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 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六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 要强化对 工会会员会籍的管理,督促会员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确保按照会 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及时缴交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 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海南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 及 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实行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的行政事业单 位,要加强同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将工会经费列入财政年 -
5 - 度预算,并及时足额划拨到位;
实行委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基 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行政的沟通,依法向地税申报应上缴的 工会经费,留成部分要及时划拨到基层工会独立银行账户.要统 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 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 动. 第八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 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九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 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 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 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 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 金, 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 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注重精神鼓励,适当发放物质奖励.授 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当地或本系统、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 -
6 - 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 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 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基层工会要组织会员职工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积极向 上的文体活动, 丰富会员职工文化生活, 不断提高职工的凝聚力.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 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奖金(奖品)人均不得超过
500 元;
未设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纪念品价值人 均不超过
100 元. 基层工会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 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误餐补助.发放的标准参照当地或本系 统、本单位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当地关于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文体活动中需购置专用服装的,每年每人限购一次,且价值 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