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15

600 元.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文体活动,可按活动要求购 置. 举办文体活动需聘请教练、裁判、评委等工作人员的,要按 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财务报账管理的通知》(琼财支 [2015]1499 号)关于劳务费发放标准的规定执行,即无需专业 技术的简单劳动,每人每半天不超过

200 元(税后);

需专业技 术的复杂劳动,每人每半天不超过 1,000 元(税后).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缴纳的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 文艺演 -

7 - 出和体育比赛等, 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 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 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省内,并当日往 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春游秋游活动可开支活动误餐、交通费及公园门票等.公园门票 控制在人均

80 元以内.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 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 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 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 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 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 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要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遵循合理适度原则.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 元旦、 春节、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省以上人民政府 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每位会员 年度总额不超过1,500元,单次不超过500元,不得从行政补助收 入中列支.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 -

8 - 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 的发放方式,可发放实物或货物领取券,但不可发放现金和购物 卡. 会员本人过生日,基层工会可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 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 过200元. 工会会员结婚或生育时,基层工会可分别给予不超过500元 的慰问金(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 金.工会会员去世,可发放不超过5,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 直系亲属去世,可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基层工会须结 合实际,自行制定实施办法,对慰问次数和标准进行细化.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发放价值不超过500元的纪念品. 劳模休养要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劳模休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7]19号)的规定,主 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 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休养期间不得安排收费旅游 景点的相关活动,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休养时间的1/3,参观 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社会主义新 农村、博物馆、纪念馆为主,将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提升 劳模素质结合起来, 严禁借劳模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 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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