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5

5 - 学.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

8 月20 日前向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的由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 学区内的公办初中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报名.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 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向报读学校 报名.录取结果由招生学校直接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 护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完成时间按市教育局规定执行.民办初中 从当年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起开始接受报名和招生,需 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 规定期间向报读学校报名.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 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生,并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完成初步录取工 作,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建立工作.报名 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于规定时间前完成报名录 取工作.学生预录名单、正式录取名单适时通过招生学校网站等渠 道公布.

(四)返穗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返穗生要求回我区就读的, 且户口于当年

4 月30 日前迁入的,按照我局公布的招生地段对口入学(学校须有空余学 位) ;

如地段所属学校学位不足,或户口于入读当年

5 月1日后迁 入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读,并享受与地 -

6 - 段生同等待遇.

(五)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南沙区公办中小学具体办法按《广州市 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南沙街、珠江街的区直管学校招 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辖内学校招 生工作由各镇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附表:1.2018 年南沙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2.2018 年南沙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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