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5 |
111 家, 产能占比达 70%,相比
2013 年提高了 22%. 随着我国合成氨工业的快速发展,其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显现,废水中氨氮的污染 问题尤为突出.据统计,2010 年我国合成氨工业的氨氮排放量约占全国工业行业总排放量 的26%,COD 排放量约占全国工业总排放量的 4%,废水排放量约占全国工业总排放量的 7%.我国合成氨企业的排污状况差异较大,以天然气、水煤浆、干煤粉等为原料制氨的企 业配合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污状况较好,以无烟煤为原料采用固定床常压煤气化工 艺的企业排污状况较为严峻,有的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半水煤气脱硫仍然采用氨水液 相催化工艺,气体净化仍然采用铜洗工艺,导致其排污量较大.故亟须编制自行监测指南 指导排污单位针对不同的原料和工艺,主动对生产过程的排污状况进行监测,了解企业自 身对环境的影响, 并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 以减少对环境的伤害. 2.2 开展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应尽之责 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第五十五条要求: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 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具体 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 ―
8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 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2.3 自行监测是氮肥工业排污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测结果是评价排污单位治污效果、排污状况、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的重要依据,是 支撑排污单位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在污染源达标状况判定、排放量核算等方 面都需要有监测数据的支撑.自行监测是排污监测的主体形式,拥有基础性地位.监督性 监测、执法监测等以自行监测为基础,发挥技术监督和技术执法的作用.因此,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是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 我国正在研究制定 一证式 的排污许可制度,其中自行监测是排污许可证的重要载 明事项.氮肥工业需要有专门的技术文件对其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和信息记录等提出明确 要求,支撑氮肥工业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 2.4 相关标准规范对氮肥工业排污单位监测方案编制的技术规定不全面 我国涉及氮肥工业监测要求的标准规范较多,包括排放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环评导则 等.这些标准规范从不同角度对监测项目、监测技术提出要求,但存在覆盖面不全、针对性 不强、不适用日常监测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氮肥工业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的需要. 2.4.1 监测频次是监测方案的核心内容,现有标准规范对监测频次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8-2013)中对监测频次的要求仅规定了按 照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未涉及污染物指标的监测频次.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1―2011)仅规定要对建设项目提出监测计划要 求,缺少具体内容.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 (环发z2013{81号)对国控企 业的监测频次提出了部分要求,但是作为规范性管理文件,规定相对笼统,未能针对氮肥工 业污染物排放特点,无法满足氮肥工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要求. 2.4.2 现有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不全面、不明确,需进一步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指导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 现行的排放标准有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