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6 |
2 -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试行)
一、预检 在交易登记大厅入口附近设置预检台(总咨询台) .
(一)预检台配备
1、人员.预检岗位总人数可配备 2-4 人,由登记、税务共 同派员负责,具体人员安排由各区登记、税务部门根据本区实际 协商确定.
2、业务申请表及样表.现为: (1) 《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住 房情况查询申请表》 、 (2)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涉税情况表》 .
3、联办业务告知单(详见附 1) .
(二)预检人员工作要求
1、登记预检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办理的业务类别,按照 综合受理、登记受理分流,并根据办理业务的申请材料清单,检 查申请材料的格式、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指导申请人填写《购房 人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 .
2、税务预检人员负责协助询问申请人需申请减免税收的情 -
3 - 况,检查相关业务需提交的材料的格式和数量,指导申请人填写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涉税情况表》 .
3、时间允许时,建议预检人员协助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按照 交易、税收、登记业务进行分类.
4、满足要求通过预检的,发放办件号码.不满足要求的, 请申请人按照相应要求补充.
二、综合窗口预收件/登记窗口受理 涉及登记与交易税收联办的(包括交易登记联办、交易税收 登记联办、税收登记联办)申请,由综合窗口进行预收件;
仅涉 及登记的申请,由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受理.
(一)综合窗口预收件
1、人员.具体窗口数根据各区不同情况设置,窗口岗位由 登记人员负责.在业务联办初期,各区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 当安排业务熟练的税务人员在受理窗口提供现场支持, 具体形式 和人员由各区登记、税务部门根据本区实际协商确定.
2、工作要求 登记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申请的事项,清点、收取申请材 料,请申请人签署登记申请表、EMS 详情单(如有) ,开具缴费 单、预收件单.预收件后,将申请材料按照交易、税收、登记业 务分装. -
4 - 现场支持的税务人员负责协助登记人员即时对收取的申请 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时提出补正意见,甄别其中可当场办税的 申请.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综合窗口预收件后,税收件袋即时转 税务部门(为便于工作,建议在综合窗口旁设置当场办税窗口) , 并通知申请人当场缴税;
不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税收件袋由税务 人员定期签收、领取. 交易件袋按要求转房屋状况查询人员,做好签收. 【提示】对于交易、登记目前可以考虑串联办理,件袋捆绑 流转,节约件袋分装合并时间;
后续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上反馈 功能完成后,直接并联办理.
(二)下一阶段工作(启用申请资料扫描、推送) 启用申请资料扫描、推送后,综合窗口收取一份申请资料, 扫描后,连同已提取获得的相关字段信息,推送到交易税务登记 审核部门,纸质资料由登记部门统一存档.
1、人员要求:各区根据业务量配置专人(扫描外包公司) 负责扫描工作.
2、工作要求:接收到申请资料后,立即扫描,以便信息及 时推送.
三、房屋状况查询审核
(一)现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下反馈) -
5 -
1、查询人员领取件袋后,及时录入房屋状况查询系统.当 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不超过当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