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16 |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 函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 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 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4页至第
46 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47 页至第 48页.载有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之卓怡融资有限公司函件载於本通函 第49至第97页. 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将在切实可行围内尽快派发给股东. ― i ― 目录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4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47 卓怡融资函件
49 附录一:一般资料
98 ―
1 ― 释义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辞汇具有以下涵义: 「A 股」 指 本公司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 内资普通股 「卓怡融资」 指 卓怡融资有限公司,根と捌诨跆趵褡冀械1类 (证券交易) 、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6类 (就企业 融资提供意见) 及第9类 (资产管理) 受监管活动的持牌法 团,就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及业务合作框架协定提供 意见予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独立财务顾问 「联系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指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与海信集团若干附属公司於二零零九 年二月十二日订立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关买卖冰 箱、空调器、原材料及模具;
销售冷柜、家用电器以及冰 箱、空调器及冷柜零部件;
以及提供售后保养、维修、互 联网及顾问服务、资讯系统维护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 「本公司」 指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 公司,於联交所主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压缩机采购供应框 架协议」 指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与华意压缩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 订立的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内容有关采购及供应压 缩机 ―
2 ― 释义「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 会,以批准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项下的交易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 「H 股」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於联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 外资股 「海信空调」 指 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海信集团的附属公司 「海信集团」 指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华意压缩」 指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其成员包括本公司全体独立非 执行董事 (即张圣平先生、路清先生及张睿佳先生) 「独立股东」 指 除根鲜泄嬖蛐刖陀泄嘏佳顾趸晒汗┯蚣苄楹 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於该协议下拟进之交易之决议案於临 时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人士以外的股东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且与彼等概 无关连的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