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17 |
(四)记录要求.同步检验检疫记录包括待宰圈号、检验检 疫时间、检验检疫项目和结果、检验检疫人员等.记录应具有可 追溯性,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四、猪血管理
(一)收集、储藏设备要求.收集、储存设备的材质应耐腐 蚀,易于清洗和消毒.不能自行晒干、烘干血液.
(二)检测要求.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的猪血可作为食 品原料或者医药提取、饲料原料等用途.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不 合格的猪血,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收集、储存 设备和相关工具等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三) 储存要求. 储存罐应有制冷装置, 温度控制在 0℃~4℃.
4 4 血液在储存罐储存时间不宜超过
72 小时.
(四)清洗消毒程序.储存罐清空后,应及时对生产用泵、 储存罐以及管道进行清洗消毒,程序如下:先用清水冲洗,再用 消毒液浸泡
30 分钟后用清水冲洗.
(五)记录要求.猪血管理记录应包括来源、数量、非洲猪 瘟检测情况、储存温度、储存时间及销售去向等相关数据.记录 应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五、无害化处理
(一)处理要求.屠宰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水、污物、 病害生猪及其产品、废弃物等及时进行收集、无害化处理或委托 有资质的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废弃物、病害生猪及其产 品无害化处理方式应符合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 采用焚烧、化制、高温、硫酸分解等方法进行处理.屠宰产生的 污水均应通过管道运输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环保要求 后排放.
(二)暂存设施设备要求.污水、污物、病害生猪及其产品、 废弃物暂存设施设备应防水、防腐蚀、防渗漏,便于清洗、消毒. 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应设置于远离屠宰加工车间的下风口,设立 明显标识, 及时清理. 病害生猪及其产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若不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应在冷冻或冷藏条件下暂存,设 立明显标识.暂存设施设备应设有专人管理,定期对污水、污物、 病害生猪及其产品、废弃物暂存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洗消 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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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要求.无害化处理设备应定期维护,有效运行, 操作前后对设备、工器具、人员进行消毒.对检验检疫出的废弃 物、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程序,应按照《病死及病害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应在驻场官方 兽医的监督下进行.
(四)记录要求.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 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填写相关记录,做好污物、废弃物、 病害生猪和病害动物产品处理、消毒、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 等记录.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六、人员管理
(一)基本要求.所有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合格证.生产 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车间内工作人员实 行持证上岗制度,无证或未带证人员,不得进入生产车间.所有 人员不得在工作岗位或工作区域从事可能影响生猪产品质量的活 动.
(二)技能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经岗位技能培训和 安全教育,并具备相应能力和资格.所有工作人员应该熟悉非洲 猪瘟等动物疫病的典型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以及应急处置和个 人防护.锅炉工、无害化处理等特殊工种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