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18 |
10 万元以上 (含10万元) 100万元以下由县长审批;
100万元以上 (含100万元)200万元以下财政资金安排的事项或项目经县政府常务 会议研究决定;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财政资金安排的事项 或项目,均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常委会审批. 4.其他经县政府认为有必要提交由县长主持召开的县政府专 题会议决定的财政资金安排, 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和县长审批后, 提交由县长主持召开的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四、决策程序
(一)对属于 三大事项 的议题,由牵头部门按照《昌江 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 议制度》规定提出并呈报县政府,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按照分工,通过召开议事协调机构办公会议或县政府专题会议研 究;
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长确定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
(二)提交会议决策的 三大事项 ,分管副县长应当事先与 有关部门充分协调,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事项,应当 广泛征询意见;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进行专 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 项,应当事先进行公示、听证;
对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充分调 研论证并经县政府办公室前置审核. -8-
(三)决策 三大事项 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除需要保 密的以外, 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2天前通知到政府领导;
重要议题 材料,必要时可以提前印发县政府领导和有关列席人员.遇重大 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会议决策的,县长、副县长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四)需要进行民主协商的 三大事项 ,讨论决定前应当向 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征求意见, 进行民主协商, 注重听取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五)会议审议 三大事项 时,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相关 负责人作简要说明,再由分管领导作补充说明,然后各位县政府 领导发表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总结形成意见.
(六)会议决策 三大事项 时应当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坚 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者各自为政, 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 决而不行、 行而不实, 坚决反对和防止以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七) 三大事项 决策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编印 会议纪要;
必要时可以根据会议精神,向有关单位印发县政府决 定事项通知.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通知由县长签发,也可以由县 长委托常务副县长签发.县政府决定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及 时督办落实,督办落实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报县政府领导.
五、决策纪律
(一)县政府领导个人无权决定应当由县政府班子集体决定 的事项.对县政府班子的集体决议,所有县政府班子成员应当坚 -9- 决执行,个人无权更改.决策执行过程需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 照谁决策、谁调整的原则通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二)会议决策内容,除经会议同意传达或对外公布外,应 当严守秘密,任何人不擅自向外传播和泄漏.
(三)违反本决策议事规则的,应当予以批评纠正;
造成严 重后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四)经会议审议确定 三大事项 的事项,相关部门应积 极协助配合,牵头部门应立即落实工作并按月将落实情况报县政 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应按月将相关部门落实情况汇总报县政 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