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10-20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00135) 公布 本公布乃根鲜泄嬖虻13.09条之规定而作出.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华油与乌海市人民 政府订立投资协议,,
订约双方将会就华油於内蒙古乌海市投资建设焦炉煤气节能减 排综合利用项目建立合作关系. 上述合作项目如有任何新发展,本公司将於有需要时作进一步公布,以符合上市规则之规 定.公众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第13.09条之规 定而作出. 中国 (香港) 石油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宣布,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 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华油」 ) 与乌海市人民政府 ( 「乌海市人民 政府」 ) 订立投资协议 ( 「投资协议」 ) ,,
订约双方将会就华油於内蒙古乌海市投资建设焦 炉煤气节能减排综合利用项目建立合作关系.华油就该项目作出之估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1 亿元.华油计划将该投资金额用作建设两座焦炉气制液化天然气工厂 (每日分别可将240万立 方米之焦炉煤气加工为液化天然气) 及一条输气管道,以用於调节平衡乌海市焦炉煤气量.透 过双方合作,可加快内蒙古乌海市焦炉煤气之应用,并促进地方经济之发展.此外,此项目 亦有助治理内蒙古乌海市之大气环境,以实现乌海市煤焦化企业清洁排放. 华油、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主要於中国从事城市气体相关业务,包括生产、销售及分销天 然气及经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为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 C
2 C 乌海市人民政府为内蒙古乌海市人民政府. 上述合作项目如有任何新发展,本公司将於有需要时作进一步公布,以符合上市规则之规定. 公众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 (香港) 石油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刘克焕 香港,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 仅供识别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李华林先生 (主席) 、张博闻先生 (行政总裁) 、成城先生 (执行董事) 及刘华森博士、李国星先生以及刘晓峰博士 (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