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04 |
第二节 词义的性质和构成
一、词义的性质 词义就是词的意义,是词的声音形式所负载的信息内容,表现为词的各种用法.词义是人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产物,同时又与语言世界(词语的形式结构、词语的系统联系及词语的使用功能等)密切相关. 词义基于人们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认识.在对客观事物和现象作了观察、分析、综合和抽象概括之后,人们形成了某种概念,然后再以一定的语音形式加以固定,于是变为词义. 1. 概括性 客观世界存在的事物和现象是具体而多样的,词对这些事物现象只能进行概括的反映.我们不可能给每一张桌子都安排一个词,用以表示彼此的区别.只有把那些细微的差别舍弃,抓住它们的共同特征,予以概括反映,才可能恰当地指称这类事物.词义摈弃了对象的个体特征,着意突出其共同而本质的特征.如 人 的词义就舍弃了人在年龄、相貌、性别和种族诸多方面的特征,集中概括了人的社会性.即使专有名词也有概括性. 2. 模糊性 词义的模糊性主要指词义的界限不清楚.如 上午、中午、下午 大雨、中雨、小雨 等.有时即使是明确内涵的事物,在实际应用中仍不免模糊. 词义的模糊性源于客观事物的模糊性和人们思维的模糊性.模糊语言、模糊数学和模糊逻辑均是由此而来.模糊与精确相对而言,互为前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清楚与模糊的程度. 3.民族性 民族既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的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