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16 |
第六章 幸福 善待自己的普遍原则 一 、幸福概念 幸福,直接说来,是人生重大的快乐;
根本讲来,则是人生重大需要和欲望得到满足的心理体验,是人生重大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说到底,是达到生存和发展的某种完满的心理体验
第一节 幸福概念 幸福与快乐、不幸与痛苦之区别
1、在于它们是否具有对当事者一生的重要性.
这种重要性,具体讲来,一方面表现为长短;
一方面则表现为大小:幸福是人生重大的快乐,是长久或巨大的快乐. 一顿大餐、100元奖金
2、快乐未必有利生存和发展;
幸福必定有利生存与发展. (1)正常、健康的快乐:正常、健康的需要和欲望得到满足的心理体验 非常、病态的快乐:病态、反常的需要和欲望得到满足的心理体验 升职、获奖、酗酒、吸毒 (2)幸福则不存在正常、健康与非常、病态之分:幸福必定都是正常的、健康的 幸福是对人生具有重要意义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
二、幸福的结构 幸福由两方面因素构成:一方面是快乐的心理体验――幸福的主观形式 心理体验即感情是心理、意识的一种;
幸福依自己的主观感觉而转移另一方面是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实现和生存发展的完满――幸福的客观内容 需要的满足、生存发展的完满就其自身来说是客观事物;
幸福与否必然取决于生存发展是否得到完满例如:花草需要阳光雨露,人需要食物 "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满足或实现"与"生存和发展的完满"的区别前者是幸福的客观标准后者是幸福的客观实质生存和发展的完满是相对的、不固定的概念.每个人的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各不相同,所以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的完满标准各不相同一万元对于比尔盖茨和流浪汉的意义是否相同? 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实现具有双重含义:既是幸福心理体验的客观标准又是生存发展完满与否的客观标准 幸福的结构:一方面,快乐的心理体验是幸福的主观形式另一方面,生存和发展的完满是幸福的客观实质介于两者之间的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满足或实现是幸福的客观标准 幸福结构只是每种幸福自身的内部划分;
各种幸福相互间的外部划分则是幸福的类型.
三、幸福类型
(一)基本类型1.物质性幸福亦即物质生活幸福 2.社会性幸福亦即社会生活的幸福 3.精神幸福亦即精神生活的幸福 1.物质性幸福物质生活的幸福,是物质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也就是生物需要、肉体欲望得到满足的幸福主要包括:食欲得到满足的幸福 性欲得到满足的幸福.最高表现:生活富裕和躯体健康 2.社会性幸福社会生活的幸福,是人的社会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也就是人的人际关系方面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主要包括:自由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 归属和爱的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 权利和自尊的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最高表现:达官显贵、爱情美满 3.精神幸福精神生活的幸福,是人的精神方面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主要包括:认知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 审美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最高表现:自我实现、自我创造潜能的实现 三者关系:物质幸福是低级幸福社会幸福是中级幸福精神幸福是高级幸福阿斗和拿破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