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8 |
选项B:公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选项C: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选项D:国家机关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单选】 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知识点7】房产税计税依据及公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特殊规定. 【知识点8】房产税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特殊规定. 【知识点9】房产税征收管理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 土地、房屋权属 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这里所说的 承受 ,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一级市场);
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二级市场: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注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
4.赠与;
5.交换. 【知识点10】契税的征税范围 1.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2013年) A.出售房屋的个人 B.受赠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C.购买房屋的个人 D.受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答案】A 【解析】在我国境内 承受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单选】 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
(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