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9-01

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在 是否符合学位 授予条件 中填 是 ;

否则,填写 否 . (十二)协助制作证书及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照片黏贴、盖 章及发放工作. (十三)辅修审核: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由主办学院根据上 述项目单独审核并报送备案.

三、相关部门负责审核项目

(一)财务处 负责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有关收费项目审核.将欠学费、 住宿费、教材费等学生名单通知到相关学院、教务处.做好有关费 用的结算工作.

(二)学生工作部(处) 1.指导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奖惩信息、毕业生违 纪处分情况及解除处分情况,并书面通知到各学院、教务处.

4 2.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安全、准确、及时发放毕业证、学士学位 证、报到证等有关证书,指导各学院按时打印学生学籍档案及成绩 档案后按规定装入学生档案.

(三)教务处 1.备案并复查各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 况,汇总全校数据并形成请示报告报学校审批. 2.打印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毕 业信息.

四、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一)各学院于

2018 年4月20 日前核实完

2018 届各专业(含 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 必修课程最低学分和学生所修的具体课程及学分.

(二)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审核相关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 性,并于

2018 年5月10 日前将本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的相关数据书 面通知相关学院及教务处(签字并盖章) .

(三)各学院若对各相关部门信息有异议,在收到信息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在

1 个工作日内给予 答复.

(四) 各学院在

5 月20 日前由学院团委组织学生通过教务管理 系统填写和完善家庭信息等数据,做好毕业生信息的收集及整理工 作.其中学生的奖惩情况由学院团委统一录入.

(五)各学院在本学期第一学段结束后,完成

2018 届学生所有 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考试,并在

2018 年5月15 日前通过教 务管理系统录入全部毕业班学生成绩(含毕业实习和论文) .

(六)各学院应认真审核上述项目中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信

5 息的准确性,务必于

2018 年5月22 日前将本学院审核数据按附件

3 格式在学院进行签字公示,公示期

3 天.

(七) 各学院在

2018 年5月25 日将公示后无误的纸质材料 (领 导签字、盖章)及电子数据按附件

3 格式报送教务处备案.

(八)对在本年度考取硕士研究生等情况学业成绩不合格,满足《临沂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修订) 》 (临大校发[2017]16 号)第四十六条要求者,在4月27 日前经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参加本学期学段 重新学习考试.

(九)教务处根据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的数据,对学院 提报审核信息进行汇总及复查,2018 年5月31 日前将复查结果反 馈到各学院,由学院再次向学生进行公示.学生有异议时,以学院 为单位在

6 月1日以书面申请方式向教务处提出异议.2018 年6月1日下午 5:30 前教务处未收到学院报送的异议材料, 视为数据无误.

(十)2018 年6月6日前教务处形成

2018 届毕业生名单上报 学校领导审批. (十一)2018 年6月6日前教务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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