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3-02-23 |
3、 由于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6 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部分议案的内容发生更新,2018 年3月6日, 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预案》 (更新) 、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更新) 、 《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更新) 、 《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更新) 、 《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说 明》 (更新)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18 年4月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 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审议的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 件》 (更新)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更新)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 的议案》 (更新) 、 《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的情况说明》 (更新)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发行人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核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便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以下相关事宜:
1、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 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可转债的最终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证券种类、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债券 利率、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赎回、回售、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的安排、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 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其它与 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根据项 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可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7 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根据国家规定、相关监 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债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债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可转债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 酌情决定本次发债方案延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