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3-03-24 |
1 目录缩略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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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背景和目的.1 1.1 背景.1 1.2 目的.1
第二章 项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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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主要工艺及环境影响.6 3.1 生产行业环境影响
6 3.2 应用行业环境影响
7 3.2.1 电镀应用
7 3.2.2 农药应用
9 3.2.3 消防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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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法规政策.10 4.1 世行安保政策.10 4.2 适用法律法规.10 4.2.1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0 4.2.2 农药管理法规政策
14 4.2.3 化学品类法规政策
14 4.2.4 污染场地技术导则
16 4.2.5 其他相关技术导则
17 4.3 中外对比和差距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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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环境筛选和管理程序.22 5.1 子项目环境筛选.22 5.2 子项目准备.22 5.2.1 转产的企业
22 5.2.2 关停的企业
23 5.2.3 技术改造的企业
23 5.2.4 不涉及企业的示范活动
23 5.3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24 5.4 审查和批准.24 5.5 实施与监督.25 5.6 报告制度与要求.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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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机构能力评价与建设.28 6.1 机构能力评价.28 6.1.1 中央项目办
28 6.1.2 省级项目办
28 6.2 机构能力建设.29
第七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31 7.1 信息公开
31 7.2 公众参与
31 附件 1:病虫害管理计划.32
1 缩略词 PFOS 全氟辛烷磺酸盐 PFOSF 全氟辛基磺酰氟 POPs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BAT 最佳可行技术 BEP 最佳环境实践 GEF 全球环境基金 WB 世界银行 FECO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HAES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PID 项目信息文件 PMO 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 NPMO 国家项目办 LPMO 地方项目办 TOR 工作大纲 EMF 环境管理框架 PIU 项目实施单位 PMP 《病虫害管理计划》 EMP 《环境管理计划》 GEF 中国 PFOS 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准备金项目 环境管理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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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背景和目的 1.1 背景
2013 年8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 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 斯德哥尔摩公约 )新增列九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 《关于附件 A、附件 B 和附件 C 修正案》和新增列硫丹的《关于附件 A 修正案》.
2014 年3月25 日, 环境保护部等十二个部委联合发布公告 (公告
2014 年第
21 号) , 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除特定豁免和可 接受用途外的一切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中国应按修正案要求在特定豁免期 (2019 年3月25 日)结束前淘汰
6 种PFOS 特定豁免用途的使用,并在
7 种PFOS 可接受用途行业逐步开展最佳可行技术及最佳环境实践 (BAT/BEP) , 逐步实现 PFOS 的生产和使用领域的削减和淘汰. 为实现国家履约目标, 环境保护部环境对外合作中心 (FECO) 与世界银行 (WB) 共同开发的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PFOSF)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 于2015 年6月4日获得全球环境基金批准. 该项目为化学品管理领域项目,旨在帮助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 尔摩公约》有关淘汰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的强制性义务,最大限度减少 PFOS 的使用与排放,推动优先行业的削减和减排. 整个 PFOS 领域涉及 PFOS 生产和电镀、农药、消防、石油开采、半导体等多个 PFOS 应用行业,根据领域特点分为两个项目分阶段申请、开发和执行.本项目为第 一阶段,项目主要在生产、电镀、农药以及消防行业的企业开展示范、替代、削减和 淘汰工作.项目总投资 1.453 亿美元,其中 GEF 赠款 2,425 万美元. 1.2 目的 根据世行安保政策要求,世行对其所有的援助活动,包括部分或全部贷款资金资 助的项目,都要求做有关环境和社会方面潜在的影响和风险及其内涵的审核和预判. 它要求首先要鉴别影响和风险的性质,确定环境影响的类别(世行环评中的 A、B、 C 等类) ,然后选择适当的安全保障手段来规避或减缓负面影响.根据项目拟议活动 对环境的潜在影响范围和程度的分析,本项目被确定为 A 类. 由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才能最终确定参与示范的项目内容,特制定本《环境管理 GEF 中国 PFOS 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准备金项目 环境管理政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