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3-04-07 |
1 航空法 航空法 航空法 航空法 邓月芳*
1 介绍 介绍 介绍 介绍 航空法是规空气空间的利用,并对航空活动、普罗大众和 世界各国从中受益的一系列规则.
航空法的定义很多,但不能任 意或毫无例外地适用.例如, 航行法 或 航运法 等词已变 得过时, 空中运输法 此名称被偶尔采用,但其围仅表达一 个狭义解释.目前, Aeronautical Law
1 一词特别应用於拉丁 系语言中,而其他法系则采用 Air Law 一词. 航空法能引起兴趣,是由於航空业逐步成就着另一个阶段的 发展,并激起各个领域的兴趣.例如,当某人作为乘客登上航空 器并阅读印在机票上的小字时,他会突然意识到,他是受《华沙 公约》的规定所约束,以及对规则的利弊有所认识,必具有一定 意义.此外,航空法与其他法律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涉 及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特别是刑法等的方方面面,而且 它的国际性总是至高无上的. 本文可被视为属於刑法及刑诉,因为它对法律制度、裁决,以至法律与相关的国际犯罪所影响的事宜,提供了一个具逻 辑性的描述.由於法律应以案例来分析,本文亦以二则案例来解 释航空法在刑事犯罪方面的结论.
2 航空法的历史和发展 航空法的历史和发展 航空法的历史和发展 航空法的历史和发展 当考虑要适用各国的规章和法例时,顺理成章的有必要回顾 过去.回想自
1903 年莱特兄弟成功地创造了第一架由引擎发动 的飞机后,至2003 年已有100 年历史. *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1 E.van Bogaert,The Relativity of the Nation of the Law of the Air,Studia Diplomatica,布鲁塞尔, 1979,Vol.XXXII,No.6,第621-637 页,亦见 Nicolas M. Matte,the Treatise on air C Aeronautical Law,1981,第50 页. 法域纵横
2 在国际上,首宗有关立法始於1910 年之前,那时德国气球 不时在法国领土上飞行2 .法国政府认为以国家安全为理由,两 国政府应尝试达成协议以解决问题.结果巴黎会议在
1910 年召 开了,会议倾向於不采取 空中自由 的想法,但支持国家对领 土上空享有主权,这一切反映在全体出席的会议上所签订的公约 草案上.3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巴黎和伦敦之间的第一个预定的服 务航班在1919 年2 月8 日正式投入,当时的规章被合并为公约. 然而,在以海洋法的一般原则所类推出来的自由空间,和由各国 主权管理的领空之间,必须作出选择,不论航空法的规则,是否 从属於已存在的其他运输规则,像铁路、道路或海上交通等.从 宏观上来看,航空法的围因应航空领域的特徵和要求而确定, 这隐含着有必要仔细地评估和斟酌,来调整那些有可能偏离已存 在的法律.在两种各走极端的概念中,航空法必须界定出自身的 围. 2.1 航空法的渊源 航空法的渊源 航空法的渊源 航空法的渊源 航空法所具有的国际性质几乎是始於第一班国际航机的出 现,那就是首班在巴黎和伦敦之间飞行的航班. 《巴黎公约》於1919 年即在该班机首航那年签订.由於航空业的迅速发展,而立 法者又试图追上其发展步伐,习惯法则须因应事实需要,在很大 程度上未被采纳为法律渊源,使航空法始终仍以成文法为主. 条约法包含所有国际条约,其中多边公约是航空法的主要法 律渊源.事实上那些主要的法律诉讼的当事者,例如国家、航空 器所有人、经营人、乘客、登机货物的所有人、抵押债权人等, 他们的权利是航空法作出适当保障的最重要对象.有关的执行措 施都被规定於国际协定和公约内.航空法中的其他重要分类还包 括双边文书,譬如国内法,国家和航空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或 航空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以及国际法的一般性原则.4 在实际操作上,一旦有关的协议出现空白,或有必要增加补 充性的材料时,国际惯例便成为一项重要的国际法渊源.但随着 成文法的发展,国际惯例适用在航空领域上亦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