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3-05-22 |
一、加快完善法规标准.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 审查管理办法,抓紧完成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审查修改,做好大 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节约用水条例、生态补偿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 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产 品认证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完善单位产品能 耗限额标准、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能耗标准等. 十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今年第三季度,国务院组成工作组, 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节 能减排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 两高 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 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彻底清理对高耗能 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 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 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 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 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 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 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 康环保专项行动.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 伍建设. 十
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 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组织 开展好
2010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在企业、机关、 学校、社区、军营等开展广泛深入的 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普及节能 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 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新闻媒体要加 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 区落实本通知要求采取的行动,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 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十
四、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要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 测.各地区要在
6 月底前制定相关预警调控方案,在第三季度组织开展 十一五 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
对完成目标有困难的地区, 要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 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 是第一责任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指导推动节能降 耗工作,环境保护部要做好减排的协调推动工作,统计局要加强能源监 测和统计.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各 地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督促检查,确保实现 十一五 节能减排目 标. 国务院 二一年五月四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 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2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 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 的决定》(国发〔2006〕28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 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行合同能 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