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3-08-13 |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 金需求情况,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不超过
5 年(含5年)期限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 并提请股东大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主要内容包 括: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 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 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 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优化公司债务 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 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6、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 、 《证 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 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 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 (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 、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 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 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 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 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 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