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3-11-16 |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 (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4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 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