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3-11-26 |
2016 年全市全 面开展城市蓝线现状调查,城市规划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 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反城市蓝线 管理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留足河道、 湖滨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水务 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发展改革规划局等配合)
(四)推进循环发展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偃师、新安、 宜阳和伊川四县(市)的煤炭矿区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 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纺织印 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依 托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设施,推进再生水 用于园区内水质要求较低的工业企业生产、园林绿化、生态景观 等.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化工、制浆造 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同时核减现有取水 额度.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水务局等配合)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五)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提标改造,强化脱 氮除磷设施的同步提标改造,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技术 提高治污效能.全市现有
18 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执行一级 B 排 放标准的
9 个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于2017 年底前全部达 到一级 A 排放标准.2017 年底前,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12 个, 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5 个.推进城镇污水分质处理,建设有集中 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产业集聚区内现有企业工业废水进入城 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原则上应于
2018 年前全部退出,其他现有企 业工业废水具备条件的原则上应逐步退出,新建、改建、扩建企 业工业废水原则上不得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 理设施稳定运行.到2019 年,水源保护区的
20 个建制镇、全市 列入全国重点镇名单的
14 个乡镇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 他建制镇要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城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 95%,县(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 85%. (市水务局、发展改 革委牵头,市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配合)
(六)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 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 的,要采取截留、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均要实行雨污分流. 强化城中村、 棚户区、 老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留、收集、配套 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同步投运.
2016 年6月底前列出全市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建 设计划,分年度实施.2020 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 收集、全处理.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20 年底前,全市 基本建成三条综合管廊.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一体化示范 区建设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务局等配合)
(七)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规划建设城市再生水管网和输送体系, 工业生产、 城市绿化、 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 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到2020 年,建 成中水回用及节水工程